回复 嚼火 : 前文爆甜,别错过!十年,于生命以来不过沧海一粟,可是于我以来那是一段不堪的回首。这天我打扫家的时候,不经意发现了这本笔记本,里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我的前半生我坐在座位前细细回味那过去的时光。高中林齐陪我一起度过,可是毕业那天却告诉我他又要离开,而且不知道归期,我苦苦等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五年后他回来了,我有很多话想跟他说,可是却说不出口,甚至是不想看见他。可是心里怎么还是忘不掉这个混蛋,五年杳无音信。现在想我原谅他?好吧,如果他追到我的话。但爱仿佛就在转角,那个阳光的脸,让我如此着迷,陈佑家的出现仿佛是打”
回复 德斯汀克里顿: 这部《罗曼史小说》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炎吗?还会有哪些人会被他搅进来?这一切会不会全都是一场梦……一切答案连洪涛都回答不了,他只是在沿着一条已经略有偏离的轨道懵懵懂懂的向前走,每次接触到一个熟悉的场景都会让他似曾相识。
回复 幼儿源 : 某写手很烂俗的重生了,但他没有重生在过去或是平行世界,而是重生在了自己撰写的小说世界里!最让他蓝瘦香菇的是,重生的角色竟然是小说里被虐得死去活来的反派公子哥!为了能多活几章,史上最妖孽的反派,不得不在史上最坑爹的系统指引下,一步步完成史上最伟大的逆袭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