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杰西约翰逊 : 阎王要人三更死,我偏留人到五更!一代药王低调入世,只为拯救苍生,造福万民。未曾想,无尽诱惑扑面而至,万千磨难迎面而来。活死人,肉白骨,一针可救亿万人;灭贼寇,保炎黄,一拳震天灭天狼。且看妙手神医林丰,驰骋都市,快意恩仇,吊打一切不服,天下为之倾倒!”
回复 眼泪划了容颜: 这部《校园少皇》云玥跌下了万丈深渊,却来到另外一个世界。面对两千年前的战国,云玥要怎么做?他很迷茫……惠文王是明君,廉颇是小肚鸡肠的大将军。太子丹是如此的懦弱,秦始皇是个彻头彻尾的腹黑男……战国的生存环境太差了,不过云玥还是混得相当不错。汉雄写了太多的黑暗,篡秦会写许多的阳光。有光明的地方便有阴影,同样有阴影的地方必然也有光明。本书书迷群qq:282022096。欢迎各位来谈谈对篡秦的看法。
回复 我的伤心谁做主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