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妙竺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月下吟: 这部《肉肉很多的糙汉文古言》他是乐坛的泥石流。不走寻常路,却充满了正能量。炫技!我只丢王炸!他是古典音乐的伟大推动者。西方称他乐神阿波罗,音乐天使乌利尔!魔鬼的小提琴家,八爪鱼钢琴家,上帝之子,跨越时代的乐神。各类民族乐,民谣,摇滚,电音,抒情,甚至是民歌主旋律,他都能玩出花来!无论你喜欢什么风格,他都有!他更是舞蹈界的不朽传奇。但.......演技是个硬伤,却超喜欢客串。就算我僵硬的一B也要坚持客串!某导演哭着说:“求求你给我们写首歌吧!就算是客串我也忍了!”“难以想象,这样的艺术家,当初居然会铁锅炖自己。”(文章较为专业化,也较
回复 老马千里 : 全京城的人都以为顾九会是秦峥的心头刺,直到见证了世子爷是如何宠妻无度,才发现,哪有什么心头刺,那分明是他的掌中娇。*****重生之后,顾九发誓要护至亲忠仆,收拾蛀虫龌龊,以及,跟夫君和离。前两条她都如愿以偿,唯有第三条——秦峥:风太大,你且再说一遍。顾九看着他手指寸寸拂过兵刃,十分没出息的改口:我方才说,今晚月色真好。****成亲之初:秦峥:和离,本世子求之不得。一年之后:秦峥: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