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简介
学会了瞬间移动干点儿什么好?怀着对高等文明的幻想,刘昂决定去探索地外星空。然而理性分析一波,如果他1秒钟可以探索1颗星球,如果他能够活上100年,如果他能一天24小时雷打不动地在宇宙中穿梭,可穷极一生也只不过能探索31.536亿颗星球。然而,只是银河系就有2000多亿颗恒星,宇宙当中,更是有数千亿的星系……于是刘昂怂了,在发现了天璇星文明后,他就当起了文明的搬运工,在两颗星球上享受着自己的生活。至于是否还有更加先进的文明,谁知道呢?
回复 罗伯特斯特龙伯格 : 一觉醒来就发现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自己穿成了未成年,一下子年轻了好多岁,据说还有了一个小萝卜头的未婚夫,而带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还没开始生活就发现自己原来是穿到了之前看过的一本小说里,而自己的原身,不是主角的后宫,亦不是主角的红颜,而是主角的炮灰哥哥的炮灰未婚妻而已,除了幼儿时的短篇出现,就只剩死得凄惨的那一小部分了,这么一想,未免沾边的剧情也太少了吧,好歹也干脆点给个边都沾不上的身份啊……”
回复 半疯魔: 这部《超级状师txt下载》十余万年前,莫云养了一只蚂蚁。三万年前,莫云收留了一只秃毛鸟。 三千年前,莫云捡了一只土蛇。孰料,蚂蚁吞噬了诸天星辰。秃毛鸟燃尽了十万里虚空。至于那只土蛇,则封号龙仙。有当世帝仙对莫云不满:“前辈,你就不能养点正常的宠物!” 莫云无奈:“我也想啊,可养着养着,它们都超神了。”
回复 凉凉彩色纸 : 少年坐轮椅,面朝大海。持一缕灵气,遥指这个波澜壮阔的世界。哪里不对点哪里。……有人曾一刀成绝响,斩巨龙,沐龙血。有人曾喜欢请喝鸡汤,后院豢养九只凤凰。有人曾枯坐山巅,口若悬河,一气压得百万军。有人曾落笔搬山移岳,绘一副锦绣画卷,可困仙神。而那年,春暖花开。他们不过是平凡无奇的杀猪匠,臭书生,养鸡人,穷画师。这是一个将低武大陆改造成超玄幻大世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