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z木已非木 : 苏泓昊从精神病院穿越到修真界,发现自己是一个没有灵根、一辈子都无法修炼的普通人。但他一点也不慌。因为他还发现自己死了能够无限复活、挨打没有痛觉,可以疯狂作死。况且武力不够,智商来凑,自己可是一个有脑子的人。之前自己能够患上精神病,就是自己有脑子的最好证明。就在他准备过上愉快的作死生活时,他意外的发现,自己的身边多了一群喜欢拉帮结派、经常相互打架、爱给自己起一些奇奇怪怪的名字、行为极其沙雕、自称为玩家的作死狂热分子,而自己是这些作死狂热分子要攻伐的第一个boss,他的生活从此发生改变……——PS:本书很欢乐”
回复 猴面包树1: 这部《都市之风云法神》害人的诡物,吃人的天尊,道貌岸然的道门符老,慈眉善目的佛门屠夫……这是一个人命比草贱的世界。林若虚摸着炙热的太极玉,战战兢兢地踏上了诡仙大道……为了活命——既然无法撕开这诡异大世,那便与这片黑暗同尘!PS:克系修仙,主角黑暗。
回复 西瓜吃葡萄 :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清白”之身,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待她刚刚睁开眼,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蓝亦诗,你欠我一个儿子!”“小叔……”“都这么坦诚相见了,再喊我小叔,你不觉得别扭?”她睡了闺蜜的叔叔!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世态炎凉、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谁知,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为了公平起见,这次换我碎你!”……有一种情,叫一见钟情。夜修对蓝亦诗,便是如此。有一种情,叫日久生情。蓝亦诗对夜修,便是如此。夜修最初的无赖,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蓝亦诗开始的无奈,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盛世第一宠:吾妻是军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