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剑盘侠 : 现代大学毕业生魂穿大明,附身在了一个落魄纨绔身上。不读四书五经,写不出锦绣文章,他与科举无缘。但机缘巧合,一块凝结无数人气运的玉石让他逆天气运加身,从而鸿运当头,风生水起。他起于正德,腾达于嘉靖。奸邪小人?正人君子?青天大老爷?朝廷操控手?……其实做个什么样的人无所谓,既然出来混了,混就要混他个逍遥自在,混他个惊天动地。有点自尊,带点无耻,见风使舵,小心行得万年船,大明的王爷就是这么混出来。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大明混世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大明王: 这部《封神绝》752年,大唐王朝的盛世达到顶峰,边境上,哥舒翰压得吐蕃人不敢过临洮,安禄山磨刀霍霍直指契丹;朝堂上,李林甫奄奄一息,杨国忠跃跃欲试;兴庆宫,明皇抱着美丽的儿媳夜夜笙歌,看起来,既无内忧也无外患。752年,地跨亚非欧、全盛时期的阿拉伯帝国,波斯人以另一种方式完成了复兴,新生的阿拔斯王朝正致力于巩固和平叛,从埃及到叙利亚,从巴格达到呼罗珊,到处都充满了阴谋和算计。752年,一度被阿拉伯人打到都城之下的东罗马帝国获得了喘息,君士坦丁五世联同他们的姻亲可萨汗国的达干可汗开始了计划之外的反攻,却在小亚细亚和高加索两个方向上摇摆不定。752年,法兰克王国进入加洛林王朝时期,欧洲大陆从来没有这么统一过,矮子丕平和他那个伟大的儿子,已经看到了复兴罗马帝国的曙光,跨越比利牛斯山而来的异教徒,不过是成就伟人功业的踏脚石而已。752年,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却注定要载入史册,因为......刘稷来了。哥的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
回复 庙圣 : 成功copy马里奥的天赋,‘喵星人的蔑视。’ 成功copy乔布斯的天赋,‘炸裂的脑洞。’ 叮,天赋叠加,获得‘狂想者。’ 从伯特伸出手的那一刻,整个世界为此改变。 简介真无力,求放过……。